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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想札記點什麼。



[9/17]

作者與讀者之間,透過作品,而得以彼此交流。

而「閱讀」本身即為「理解」事件,可細分為:

 1) 理解作品
 2) 理解作者
 3) 理解讀者

其中「理解讀者自己」,乃是因為讀者透過閱讀,理解行為,而得以從中獲得之情義面向之成長,進而能反饋回主體本身。

「理解」即「詮釋」,乃是對作品或現象之認知與態度;「詮釋」涉及主客觀條件,然而,「知識論」傾向對新知吸收及客觀詮釋。

以上便是「詮釋學」的內涵之一。



[9/21]

1) 閱讀的兩種面向

  A) 情感→主觀詮釋(以「情」為主)
  B) 理性→客觀詮釋(以「義」為主)


2) 賞析文章要點

 A) 全文宗旨
 B) 段落重點
 C) 文章的結構與論證過程(包括問題意識與邏輯結構)
 D) 重要概念、術語之摘錄與解釋
 E) 提問


3) 邏輯推論程序

 作者之問題意識→形成基本命題→演繹新的命題→以新命題的新觀點解釋新現象

 註) 「命題」可以用於判斷一個陳述的對或錯。


4) 作者與作品的關係

 A) 作品依附於作者(主體)之下
 B) 作品獨立於作者之外

 (兩者皆有不同人主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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